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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6:28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 计 报 告 AUDIT REPORT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 | 1-2 | | --- | --- | | 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9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336 号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格林美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格林 美公司董事会 ...
格林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6 16:28
潘峰,男,汉族,1963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材料物理 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1996 年 7 月至今,任 清华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度,本人作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 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推动董事会 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合规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信息 本人自 2020 年 9 月 18 日起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目前 ...
格林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6 16:28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制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财务报告的范围和执行的会计制度 1、报告范围:母公司及 11 个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母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 3,052,863.47 万元,同比增长 3.87%;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93,448.74 万元,同比减少 27.89%。2023 年受中国新能源行业产业 链去库存、全球行业内卷竞争等影响,导致公司业绩下滑,同时公司计提资产减 值损失大幅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经审计后各项财务数据(所有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以万元为金额 单位) 1、财务状况 | 序号 | 项目 | 2023-12-31 | 2023-1-1 | 增减幅度 | | --- | --- | --- | --- | --- | | 一、 | 资产 | | | | | 1 | 资产合计 | 5,263,237.98 | 4,412,960.74 | 19.27% | | 2 | 流动资产 ...
格林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6:2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成立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 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中审亚太 2023 年度业务收 入为 6.9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6.4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98 亿元。 2023 年度,中审亚太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41 家,收费总额 0 ...
格林美: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2024-04-26 16:2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证券投资概述 1、证券投资的批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产业链股权(含证券类战略股权) 投资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批。 2、证券投资的目的: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 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3、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4、本报告期证券投资的投资范围:不限制投资品种,由公司在符合规范要 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 ...
格林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6:28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35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 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 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 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 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 ...
格林美: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26 16:2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部 分外币业务,存在较多的外币结算业务。目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汇 率和利率起伏不定,给公司经营带来了不确定性,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有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的负面影响。 二、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 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该等外汇衍生 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币种等方面相互匹配。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部分外币业务,存在较多的外币结算业务,为提高公司 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公司有必要根据 实际业务情况与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 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与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存在投机性 操作, ...
格林美: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6 16:28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3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和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3年和2024年第一季 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00-17:00举行2023年年度网 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具体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线上视频直播加网络远程互动 (三)线上参会方式: 电脑端参会:https://s.comein.cn/A9p24 手机端参会:登陆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小程序,搜索"002340"、"格林 美"进入"格林美(002340)2023年度暨2024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或扫描下 方二维码参会: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
格林美: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6 16:28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3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 (含融资租赁)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在把控 公司整体的合理负债率与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为保证公司生产与经营的资金足量, 有效促进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有效实施,公司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格林 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GEM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CO.,LTD)、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 司、格林美(深圳)循环科技有限公司、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福安青 ...
格林美: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6 16:28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1、鉴证报告 1-2 目 录 2、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0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339 号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