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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ZHONGHENG(00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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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4 19:03
Investment Overview - The company plans to utilize idle self-owned funds for entrusted wealth management, with a total investment limit not exceeding RMB 500 million, allowing for rolling use of funds within this limit [1][2] - The investment will focus on low-risk financial products such as structured deposits and income certificates, ensuring high safety and liquidity [1][2] Authorization and Procedures - The authorization for this investment is valid for one year from the date of approval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does not require shareholder approval as it does not constitute a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 [2] - The management team is authorized to sign relevant legal documents and implement the investment matters within the defined limits [2] Risk Analysis and Control Measures - The company acknowledges potential risks such as market fluctuations affecting the value and returns of investments, and the possibility of early redemption leading to penalties [2] - Risk control measures include strict selection of investment targets, timely monitoring of investment progress, and regular audits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funds [2] Impact on the Company - The chosen wealth management products are expected to be low-risk and will not affect the company's daily operations or main business development [2] - Utilizing idle funds for wealth management is anticipated to enhance the efficiency of fund usage and generate additional investment returns for the company and its shareholders [2]
中恒电气: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4 18:51
Group 1 - The company held its 13th meeting of the 8th Supervisory Board on June 24, 2025, with all three supervisors present [1] - The meeting approved the proposal to ame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related governance systems with a unanimous vote of 3 in favor, 0 against, and 0 abstentions [1] - The amendments aim to further standardize company operations and enhance governance levels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 Group 2 - The proposal will be submitted for review at the company's first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in 2025, requiring a special resolution for approval [2] - Detailed content regarding the amendments will be published on June 25, 2025, in various financial newspapers and on the company's offici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website [2]
中恒电气(00236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 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 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 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 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 和披露手续。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 ...
中恒电气(00236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 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主体,包括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 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 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遵 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 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下属子 ...
中恒电气(00236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 10 号》)、《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八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除遵守相关规定并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报外, ...
中恒电气(00236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可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可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独 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通知;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中恒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
中恒电气(002364) - 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2025年6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 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机构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 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 采访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原则 第三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外 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原则, ...
中恒电气(00236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二)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三) 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四) 确保本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论包括通过、 否决或补充材料再议); (五) 确定每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占有 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本届提名委员会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名下届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人选, ...
中恒电气(00236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 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 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 ...
中恒电气(00236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制度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息 披露等相关工作。本制度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于 其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1、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2、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 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