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GZHOU ZHONGHENG(00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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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00236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防范内幕交易,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 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正式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 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 ...
中恒电气(002364)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年6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各内部 机构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各内部机 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 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 ...
中恒电气(00236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经理 人员的行为,保障经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 实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七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理 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三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班子。总经理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八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企业、投资者和职 ...
中恒电气(00236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 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以及完成审计任务 ...
中恒电气(00236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 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 ...
中恒电气(002364)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本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和《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 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 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有关 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具 ...
中恒电气(00236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 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同时客 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外的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 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 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 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 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 ...
中恒电气(00236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中恒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并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本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本委员会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 ...
中恒电气(002364) - 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中恒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规划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规划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规划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与规划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与规划委员会 工作。 第四条 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可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规划委员 ...
中恒电气(00236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4 11:46
(2025 年 6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州中恒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设立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事项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