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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17 11:0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 17 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十二章 董事会经费 第十三章 附则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三章 董事长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 第五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章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的提案、通知 第八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召开 第九章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决议 第十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档案管理 第十一章 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 化、科学化、制度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 ...
长青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7 10:5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 ...
长青股份(00239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16:00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85,894,409.37 | -32.34% | ...
长青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10月)
2023-10-26 12:19
| |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 | --- | --- | --- | | 11 |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 |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 | |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 |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 | | |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 |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 | | |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 | |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 | | 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 | 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 | | | 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 | 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 | |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 | 除外。 | …… | | | …… | | | 12 | 删除原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 | | 13 | | | | | 第三十五条 公司股 ...
长青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6 12:19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月 1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 26 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监事会的产生和监事的任职资格 第三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并对全体股东负责。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 职权。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行 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 ...
长青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6 12:17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月 1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 26 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三章 董事长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 第五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章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的提案、通知 第八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召开 第九章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决议 第十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档案管理 第十一章 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第十二章 董事会经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 化、科学化、制度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 ...
长青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6 12:17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 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现场参会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李钟华女士、骆广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 等有关法规 ...
长青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6 12:17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国庆先生主持,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长青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6 12:17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动作,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 0 二三年十月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 2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
长青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6 12:17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就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7、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14:00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