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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00241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 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 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 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 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
高德红外(002414) -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报送 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 下统称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 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或需报批的重大 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 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外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 ...
高德红外(00241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5-12-05 10:4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 ...
高德红外(0024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5 10:4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 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 ...
高德红外(00241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 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 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将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披露的信息 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第三条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规 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抄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 第四条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最终责任人,公司及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控 ...
高德红外(00241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第一条为规范对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工作的管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按照《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第四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在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 国家秘密),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 ...
高德红外(002414) - 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工作,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高德红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 的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以及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电话 咨询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及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的工作。 第二章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 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对 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1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 ...
高德红外(002414) - 对外投资制度
2025-12-05 10:4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 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高 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制定本制度。 (二)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符合公司长期规划及战略布局; (四)投资规模与资产结构相适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或者满足某些特定 用途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产业政策; (五)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六)审慎、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第三条 ...
高德红外(002414)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弥补亏损(如有),提 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确定股本基数、分配比例、分配总额及其来源。公 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股份送转比例应当与业绩 增长相匹配。公司现金分红同时分配股票股利的,应当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说明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及其合理性。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红行为,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利润分配 ...
高德红外(0024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 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 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