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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医疗(0024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8 14:48
第三条 公司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 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行为,提高审计质量,维护利益相关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天津九安医疗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程 度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五)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 的社会声誉和执 ...
九安医疗(0024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4:4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 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 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 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
九安医疗(0024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4:48
第一章 总则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理层组成与聘用 第四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 总经理负责。 第一条 为促进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 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理层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理层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 ...
九安医疗(0024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4: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以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津 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 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证券部为公 ...
九安医疗(00243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4:4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需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 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 商业原则; (三)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
九安医疗(00243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4:48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 1101 号——内 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对其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及设立的其 他机构。 第二 ...
九安医疗(002432)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4:4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 务管理,提高资金营运效率,监督和控制使用资金,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 资金的供给,创造资金效益最大化,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障企业资金安全,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 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核算,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货币资金 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公司内部审计部 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母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 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授权与审批 (一)现金,指存放在公司并由出纳员保管的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和各种 外币。 1 (二)出纳负责库存现金的管理,任何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任何个人不得 扣押或无故占用公司现金。 (三)会计人员在审核现金付款业务时, ...
九安医疗(0024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4:4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 ...
九安医疗(002432)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4:4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 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本制度所称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并且能够 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 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未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 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只可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提供担保,并应当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签署担保合同前,报公司批准。 控股子公司应在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或 证券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 1/8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的 ...
九安医疗(002432) -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4:4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内生动力,维护公司声誉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其工作 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严重不利后果 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内部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第四条 公司内部问责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第二章 问责事项 第五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一)不能履行董事,无故不出席会议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不执行董事 会决议的; 1 (一)权责一致原则; (二)过罚相等原则;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