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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002487) -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6月制定)
2025-06-24 10:0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规范公司及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的档案管 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 称《"《 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 档案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和《 关 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和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 简称"中国")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 交易。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的全过程,包括准备阶段、申请阶段、 审核/备案阶段及上市阶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下属子公 ...
大金重工(00248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6-24 10:0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审计委员会;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监管规 则(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五)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 ...
大金重工(002487)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协 助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有二分之一以上 的比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经董事会选举 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
大金重工(00248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 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 选票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数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 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 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 ...
大金重工(00248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金重工"或"公 司")对外投资的管理,保障对外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效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利益,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 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 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或其 他有价证券等; 长期 ...
大金重工(002487)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6-24 10:0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协 助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规则(合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有二分之一以上 的比例。提名委员会当中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
大金重工(0024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应 当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 事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 ...
大金重工(002487)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6-24 10: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 监管规则(合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及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 ...
大金重工(002487)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强化对 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受损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但本制度另有规定 的除外。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第六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 ...
大金重工(002487) -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决 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以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三)由第六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 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公司从事与本制度 相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