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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路钢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3-29 11:56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为二级律师(高级)。曾任职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经济律师事 务所。现任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潘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 2023 年度勤勉地履 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 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 ...
鸿路钢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1:56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包括一名专 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安徽鸿路钢结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
鸿路钢构: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1:5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安徽鸿路钢 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
鸿路钢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9 11:5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5-18 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1—6 |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6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8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 9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14 |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5-16 | | ...
鸿路钢构: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11:54
| 证券代码:002541 | | --- |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下午 1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平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
鸿路钢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3-29 11:5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 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 的会议。 ...
鸿路钢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王琦)
2024-03-29 11:54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职于煤炭工业合肥 设计研究院主办会计,担任安徽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安徽华安会计师事 务所所长。现任安徽永健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 2023 年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 ...
鸿路钢构: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3-29 11:5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对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担保总 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12.58亿元,根据公司财务部对资金计划的安排,为了优化 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及经营业务的需求,公司拟向子公司安徽金寨金鸿诺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寨金鸿诺")、颍上县盛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颍上盛鸿")、 重庆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鸿路")、 洛阳盛鸿金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盛鸿金诺")增加9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其中有保证金业务的授信额度为敞口部分),期限为股东 大会批准后一年。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 | 证券代码:002541 |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 公告编号:2024-02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34 |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 | 安徽鸿 ...
鸿路钢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3-29 11:54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 年 3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 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 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 的培训。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本年度的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 ...
鸿路钢构: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2024-03-29 11:5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现就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严格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 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万胜平: 王 琦: 潘 平: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