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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路钢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3-29 11:54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 年 3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 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 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 的培训。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本年度的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 ...
鸿路钢构: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2024-03-29 11:5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现就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严格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 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万胜平: 王 琦: 潘 平: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鸿路钢构: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2024-03-29 11:5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的审核 意见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现就该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 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公司存在 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 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
鸿路钢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1:5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 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和风险, 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对外投 资分为风险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两大类: (一)风险性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包括证券、期货、 委托理财、期权、外汇及投资基金等。对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 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类公司投资视同为风险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 股权投资。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 (三)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
鸿路钢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1:5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 安安安安安安安安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
鸿路钢构: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3-29 11:5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5-21 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天健审〔2024〕5-21 号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路钢构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鸿路钢构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鸿路钢构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鸿路钢构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
鸿路钢构: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4-03-29 11:54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规定和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 任何对外担保行为。 会议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关于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 事 2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2 人,独立董事王琦先生、潘平先生出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经全体独立董事讨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
鸿路钢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29 11:5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责任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 ...
鸿路钢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29 11:54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18 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128 号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 | ...
鸿路钢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11:5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 查表》,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王琦先生、潘平先生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根据独立董事王琦先生、潘平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王琦先生、潘平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