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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INO(0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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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农(00254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报 告义务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 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出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 ...
金新农(00254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二章 委托理财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权限如下: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 财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 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财产进行投资 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 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1、公司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 ...
金新农(00254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并控制公司 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 的担保总额,是指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 ...
金新农(00254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 ...
金新农(00254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股份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1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 | 第一节 通知 . | ...
金新农(00254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 ...
金新农(0025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 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
金新农(002548) -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 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 ...
金新农(0025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辞任、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非 经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 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 ...
金新农(0025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及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