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SINO(0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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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农(002548)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 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从事证券投资规范的范围: (一)作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四条 公司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应严格控制证券投 资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 ...
金新农(00254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1、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2、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 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 公告等,以及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3、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 ...
金新农(00254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科学、民主、审慎地进行决策,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分析,切实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 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
金新农(00254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销售产品、商品; (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五)存贷款业务; (六)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七)购买资产; (八)出售资产; (九)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十)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十一)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十二)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十三)委托或者受托管 ...
金新农(00254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战略委员会职 务。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 ...
金新农(00254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 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市金新 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 (四)各部门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五)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仅指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证券投资、期货 和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等。 (一)本制度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 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新设、合资合作、 联营、参股等方式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 ...
金新农(002548) -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 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 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公司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 则。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 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期货 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商品交易所有关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 标的的交易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设立" ...
金新农(00254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
金新农(0025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新农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 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 ...
金新农(00254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二章 委托理财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权限如下: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 财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 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财产进行投资 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 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1、公司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