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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益智造_发行人与保荐人关于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01-16 07:28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证券代码:002600 关于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7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公司"或"领益智造")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君安"或"保荐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 人会计师"或"会计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 "律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讨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
领益智造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4-01-16 07: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保荐书 声 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或"本保 荐人")接受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智造"、"公司"或 "发行人")的委托,担任领益智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邢永哲、张贵阳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 人,为本次可转债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 lt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下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
领益智造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4-01-16 07: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 lt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泰君安")接受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领益智 造")的委托,担任领益智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本项目")的保荐人,邢永哲、张贵阳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特此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本项目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 ...
领益智造_发行人及保荐人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01-16 07:28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证券代码:00260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24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或"领益智造")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或"保荐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 或"会计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律师") 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讨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 ...
领益智造_发行人与保荐人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01-16 07:26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证券代码:002600 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公司"或"领益智造")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君安"或"保荐人")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讨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 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 --- | | 对问询 ...
领益智造_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24-01-16 07:2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 一、 | 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 3 | | --- | ---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3 | | 三、 |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3 | | 四、 | 发行人的独立性 4 | | 五、 |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 4 | | 六、 | 发行人的设立、股本及演变 5 | | 七、 | 发行人的业务 5 | | 八、 |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7 | | 九、 |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9 | | 十、 |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8 | | 十一、 | 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0 | | 十二、 |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30 | | 十三、 |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规范运作 30 | | 十四、 |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1 | | 十五、 | 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31 | | 十六、 |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 33 | | 十七、 | 发 ...
领益智造_会计师关于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01-16 07:26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4]00024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19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4]00024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智造"或"发行人")转来 的贵所签发的《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
领益智造_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01-16 07:26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3]001422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129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3]001422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智造"或"发行人")转来 的贵所签发的《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 ...
领益智造: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4-01-15 12:17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LINGYI Itech (Guangdong) Company (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 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 ...
领益智造:嘉源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24-01-15 12:17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 第一部分 | 补充核查期间信息更新 3 | | --- | --- | | 一、 | 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 3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3 | | 三、 |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3 | | 四、 | 发行人的独立性 3 | | 五、 |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 4 | | 六、 | 发行人的设立、股本及演变 4 | | 七、 | 发行人的业务 5 | | 八、 |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6 | | 九、 |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9 | | 十、 |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8 | | 十一、 | 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0 | | 十二、 |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30 | | 十三、 |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规范运作 30 | | 十四、 |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1 | | 十五、 | 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31 | | 十六、 |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