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AMD(002623)
icon
Search documents
亚玛顿: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2-06 11:54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2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实施进度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5 号"《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发 行新股 39,062,5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 ...
亚玛顿:备考审阅报告
2024-02-06 11:54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备 考 审 阅 报 告 天职业字 [ 2024]2 537 号 目 录 备考审阅报告 1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5 备考审阅报告 天职业字[2024]2537 号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或"公司")按照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 年 1-9 月、2022 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是亚玛顿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 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 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 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 ...
亚玛顿: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4-02-06 11:54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 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华辰评报字(2024)第 0013 号 (共一册,第一册) 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HUACHEN ASSETS APPRAISAL CO .,LTD 二○二四年二月一日 | 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 | 资产评估报告 | 7 | | --- | --- | |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 | 概况 ……………………………………………………………………………..7 | | | 二、评估目的 | 15 | |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5 | | 四、价值类型 | 18 | | 五、评估基准日 | 18 | | 六、评估依据 | 18 | | 七、评估方法 | 21 | |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6 | | 九、评估假设 | 38 | | 十、评估结论 | 40 | |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41 | |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4 | | 十三、资产评 ...
亚玛顿: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4-02-06 11:5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 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2 月 5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 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 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亚玛顿: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6 11:54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0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 5 名董事现场出席,邹奇仕女士、屠江南女士以通讯方 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苓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亚玛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2024-02-06 11:5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释 义 2 | | --- | |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9 | |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的主体资格 17 | |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 26 | |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准和授权 27 | |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性条件 30 | | 六、标的资产 37 | | 七、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 70 | | 八、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70 | | 九、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73 | | 十、亚玛顿的信息披露 74 | | 十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75 | | 十二、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76 | | 十三、结论性意见 76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释 义 除非正文中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亚玛顿 ...
亚玛顿: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调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2024-02-06 11:5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无正文) 作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担任此次常州亚玛 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为 原则,做出以下承诺: (一)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 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五)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 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 问题。 特此承 ...
亚玛顿: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2024-02-06 11:5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相关性以及本次交易定价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说明如 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为本次交易事宜聘请的评估机构江苏天健华辰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健华辰评估")为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天健华辰评 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 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外的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 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 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公允性的说明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苓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盐城达菱企 ...
亚玛顿: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核查意见
2024-02-06 11:5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核查意见 一、企业基本情况和业务介绍 | 公司名称 | 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 |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126MA2Q3HXD3A | | 成立日期 | 2017 年 10 月 27 日 | | 经营期限 | 2017 年 10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 | 法定代表人 | 林金锡 | | 注册资本 | 万元 10,110.15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经济开发区凤宁现代产业园区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光电显示玻璃研发、制造、销售;LCD 及 OLED 模组整机设计、 | | | 制造、销售;可绕式有机显示器研发、制造及销售;太阳能(光 | | | 伏、光热)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效太阳能电池及模组的制 | | | 造和销售;智慧能源(多能互补、储能)项目的开发和利用;石英 | | | 砂、氧化铝、重碱、芒硝、焦锑酸钠、重油销售;实业投资;自营 | | | 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