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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诚药业:关联交易制度
2023-12-28 10:3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下同)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 ...
东诚药业: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2-28 10:3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 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其 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 事候选人,董事或监事按应选人数由得票数较多者依次当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细则中所称 "监事"特指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 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一)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 次股东大会的独立 ...
东诚药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3-12-28 10:3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 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药业"或"公司")2021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东诚药业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本次培训情 况如下: 一、培训概况 (一)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授课人员:贾石健、张皓 (三)培训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 (四)培训对象: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贾石健 阙雯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8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五)培训内容:围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主要法律法 ...
东诚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3-12-28 10:3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 1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烟台东诚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查阅了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阅由守谊先生、罗志刚先生、刘晓杰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关于非独立董事任职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李方先生和赵大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 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 任职条件和资格。李方先生和赵大勇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由守谊先生、罗志刚 ...
东诚药业: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28 10:38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了规范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应 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过程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 观、公正的经济监督和评价、咨询活动,旨在为公司增加价值并改善其运营。 (二)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内部 ...
东诚药业: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28 10:3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 年报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年度报告编 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并在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和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不得买卖公 司股票。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 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 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审 计的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烟台 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 本制度。 第四条 年度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 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 ...
东诚药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28 10:3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 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 (三)最 ...
东诚药业:公司章程
2023-12-28 10:3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工会组织 第十三章 附则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系由烟台东诚生化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而成立,在烟台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05877283D。 第三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 (一)甲方:烟台东益生物工 ...
东诚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8 10:3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烟 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五)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项。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 ...
东诚药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赵大勇)
2023-12-28 10:3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赵大勇 为 烟台 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 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