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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达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1-19 08:4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 依法指定的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联系,办理 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 ...
钧达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19 08:4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 "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 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具体地点为公司住 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地点。 公司还将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
钧达股份:企业管治报告制度
2024-01-19 08:4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加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透明度,推进企业管治报告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升企业管治信息披露质 量,满足上市所在地监管机构的要求,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联交 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适用范围及释义 第二条 本程序手册适用于本集团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各部门; 第三节 主要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及其成员 (一) 制定、检讨、落实并检查本集团的企业管治相关策略、政策及程 序; (二) 审议年度《企业管治报告》、批准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上列载。 第四条 企业管治报告小组及其成员 (一) 协助董事会制定、检讨、落实并检查本集团的企业管治相关策略、 政策及程序; (二) 定期评估公司企业管治的风险及内部监控系统; (三) 协同第三方咨询机构完成并复核《企业管治报告》,保证信息披露 及时、完整、准确。 第四节 工作程序 第五条 企业管治报告小组与第三方咨询机构协作,确定年度报告披露范围 及重要性 ...
钧达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19 08:4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薪 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下称"《企业管 治守则》")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海南钧达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 ...
钧达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及三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1-19 08:4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及三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 | | | --- | ---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一条 | 为维护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 | |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 | | 第一条 为维护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 |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 |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 | | 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 | |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 | |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 |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 "《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 | |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 制订本章程。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 ...
钧达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1-19 08:4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流转程序,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报告人, 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 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的制度。 报告人对所报告信息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控股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 ...
钧达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01-19 08:4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境内企 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下称"《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下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证券部承担 董事会办公室的职责,组织和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董事长、被征求意见的董事、总经理和 ...
钧达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2024-01-19 08:4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张亮作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 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 本人已经通过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 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 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 ...
钧达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1-19 08:4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H 股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 关联人/关连人士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 关联化。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 人应当仔细查阅关联人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 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 ...
钧达股份: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及程序手册
2024-01-19 08:42
第二条 本程序手册适用于本集团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各部门、全体员工;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及程序手册 1 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及程序手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及各分、子公司(以下 合称「本集团」或「我们」)致力推动可持续发展,严格执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为了推进 ESG 工作开展,提升 ESG 信息披露质 量,特制订本手册。可持续发展对于为本集团股东、客户、员工、其他持份者, 乃至广大社群创造长期价值极为重要。本集团关注日常运作对环境及社会的影 响,力求为社会树立良好榜样,在进行业务营运的同时,努力满足所有持份者、 经济、环境、社会和企业治理之利益,竭力达至最佳平衡。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释义 第三章 主要部门及职责 2 第三条 董事会及其成员 (一) 审议年度《企业管治报告》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及批准予以披 露,及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的培训 及持续专业发展; (二) 检讨及监察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执行,以确保遵守法律及监管 要求; (三) 董事会应每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