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TSZY(002872)
icon
Search documents
ST天圣(00287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单和信 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公司 ...
ST天圣(00287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3:04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的决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 事规则的规定;决议内容违反上述规定的,决议无效。 组员由公司总裁决定。投资评审小组负责从各方面对公司的对外投资进行评审, 并就评审结果报告战略委员会。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委员任职期限与 其董事 ...
ST天圣(002872)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 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以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 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四条 公司制 ...
ST天圣(0028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出 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 ...
ST天圣(0028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3:0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 法成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 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保管董事会印章,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设职 工代表董事 1 名。 第七条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 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
ST天圣(00287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3:0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 ...
ST天圣(002872) -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 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下 统称"大股东")、大股东以外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份的股东(以下统称"特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制度第三十八条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
ST天圣(00287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和持续改进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实现公司与社会公众投 资者良好的信息沟通,提升公司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 ...
ST天圣(00287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 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而 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 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在证券监 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
天圣制药(002872)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7 13:00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1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 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 应对措施"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刘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王开胜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 P | | | --- | --- | | | A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