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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宁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4-09-03 08:3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九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或"天风 证券")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 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河南 ...
*ST新宁_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
2024-09-03 08:37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度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3-8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公司资产负债表 | 9-10 | | | 合并利润表和公司利润表 | 11-12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公司现金流量表 | 13-14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5-18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9-133 | 6-1-2 审计报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 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新宁物流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 ...
*ST新宁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4-09-03 08:3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河南 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或"发行人")的 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关于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九月 声 明 3-3-1 | 声 明 | | --- | | 日 求 | |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ST新宁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2024-09-03 08:37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六) 君致法字 2022268-6 号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其他 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本所已经出具了君致法字 2022268 号《北京市君 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君致法字 2022268-1 号《北京市 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君致法字 2022268-2 号《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君致法字 2022268-3 ...
*ST新宁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9-03 08: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Henan Xinning Modern Logistics Co., Ltd.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八大街 160 号附 60 号 728 室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九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9 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 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数据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 ...
*ST新宁: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02 11:44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ST新宁 公告编号:2024-054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 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根据规则及审核要求对申 报材料、审核问询回复文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相关文件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2024 年 8 月 8 日、2024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鉴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已披露,公司会同相关中介 机构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 件进行了修订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 1- 露的《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二次修订稿)》《河南新宁现代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三次修订 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 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 ...
*ST新宁: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4-09-02 11:1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九月 声 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河南 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或"发行人")的 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3-2 | 声 明 | | --- | | 目 录 ……………………………………………………………………………………………………………… ...
*ST新宁: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三次修订稿)
2024-09-02 11:1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Henan Xinning Modern Logistics Co., Ltd.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八大街 160 号附 60 号 728 室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九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9 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 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数据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 ...
*ST新宁:会计师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二次修订稿)
2024-09-02 11:11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上会业函字(2024)第 91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贵所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09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 函"),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会同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新宁物流"、"公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律师"、"发行人律师")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并就和会计师有 关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释义"所 定义的简称或名词释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等 | | --- | --- | | 宋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