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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水产(300094) - 股东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09:0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 可以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将投票权分散行使,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 本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 ...
国联水产(30009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9:03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具体工作,为公司信息披露 的常设机构。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
国联水产(30009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09:0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 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 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
国联水产(30009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9:0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 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 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 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 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被问责人")。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坚持下列原则: 第二章 问责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一)董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无故不出席会议,不执行股东会、董 事会决议的;高级管理人员不 ...
国联水产(300094) -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9:03
第一条 为完善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保障职工依法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规范职工董事的选任、履职和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职工董事,职工董事是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公司职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选举产生。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董事的选任与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职工代表性与董事会专业性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董事的提名、选举、增补、更换(罢免)及 管等事宜。 第二章 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五条 职工董事须为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职职工。公司总经理、 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职工董事。 第六条 职工董事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以下情形不得 ...
国联水产(300094)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09:0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长的职权、职责,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湛江国联 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免 第二条 公司董事长由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董 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第三章 董事长的职权和职责 第三条 董事长负责公司全面经营与发展工作,并行使下列职责: (八) 代表公司签订或授权有关人员签订不需要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的经 营事务的合同; (九) 《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 组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 (四) 督促公司年度重要经营计划和重大投资方案的执行; (五) 提名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 (六) 推动公司内部各项制度制订和完善; (七) 敦促董事会秘书及 ...
国联水产(300094)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9:0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2 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 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 ...
国联水产(30009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9:0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湛江国联水 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二章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 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重大信息,亦应履行相关报 告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
国联水产(300094)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9:0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人员。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议事、决策程序,规范 经理层履行职责的行为,确保企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以及《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和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 总经理若干名,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经董事会批准并 ...
国联水产(300094) - 筹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8 09:0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 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 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