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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9 13:4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一条 为强化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 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
锐奇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19 13:4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加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管理,确保对 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准确,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 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内容应易于理解,不得含有 任何宣传、广告 ...
锐奇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13:41
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通知于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7 名(其中:无委托出席的董 事,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明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 2023 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效执行了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2、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 ...
锐奇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9 13:4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 ...
锐奇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9 13:41
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 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有关规 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
锐奇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春良)
2024-04-19 13:4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春良作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 同意由提名人锐奇控股股份董事会提名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 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一、本人已经通过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 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锐奇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19 13:41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单位: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 | 占用方与上 | 上市公司 | 2023 年 | 2023 年度占用 | 2023 年度占 | 2023 年度 | 2023 年期 | 占用形 | 占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方名称 |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 核算的会 计科目 | 期初占用 资金余额 |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用资金的利 息(如有) | 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 | 末占用资 金余额 | 成原因 | 性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总计 ...
锐奇股份: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4-04-19 13:4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 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 可靠性。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 ...
锐奇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13:4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蔚松先生、孙晓屏女士、徐德红先生分别进行了独 立性情况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 会对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18 日 ...
锐奇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董事会)
2024-04-19 13:4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徐德红先生、张捷女士、王春良先生为锐 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 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