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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2 09:04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通源石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通源石油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 的资金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1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
通源石油(30016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09:04
股东会议事规则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通源石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 ...
通源石油(300164)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2 09:04
内部控制制度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以及《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 工为实现下列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 内部控制制度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 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
通源石油(30016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2 09:0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通源 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 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 ...
通源石油(30016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2 09:04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 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过错与责任相对等; (三)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情况, 按照本制度提出相关处理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 ...
通源石油(30016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2 09:0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管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 的一般商业原则,并以协议方式予以规定;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五)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 ...
通源石油(300164)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08-22 09:04
总裁工作细则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权、职责,规范总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通源石油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人,主持公司日常经 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设副总裁若干名,主管财务工作副总裁 1 名,可设常务副总裁 1 名,由总裁提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 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主管财务工作副总裁为公 1 总裁工作细则 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 任总裁、常务 ...
通源石油(300164)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8-22 09:04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 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 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 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1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及其 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 ...
通源石油(300164) -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8-22 09:01
证券代码:300164 证券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25-043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龙恒业")因经 营需要,拟向徽商银行北京分行大红门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融资人民币 2,600 万元,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融资人民币 1,000 万元,签署综合授信合 同。公司拟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对应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主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一龙恒业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由一龙恒业主要经营股东丁福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一龙恒业股东北京融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包头市圣森贸易有限责 任公司以其持有一龙恒业的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为限承担反担保责任。担保期 限与公司为一龙恒业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事宜已 ...
通源石油(300164)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8-22 09:01
证券代码:300164 证券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25-042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庆市永晨 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晨石油")因经营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 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拟对永晨石油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金额为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期限为 24 个月,具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永 晨石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无须提交股东 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07560646774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姚志中 注册资本:10,737.216 万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