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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汴生-已离任)
2024-04-25 15:44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汴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本人因届满离任,目前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现就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 ...
新开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15:44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4-014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意截至前次 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末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
新开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5 15:44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4-013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相关公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 ...
新开普: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2024-02-05 07:44
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公司 2024 年度其他收益, 将对公司 2024 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4-004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1]100 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 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经国家税务总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核准同意,新开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期为 2023 年 12 月的软件产品收入实际税负 超过 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4 日收到上述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共计 4,679,325.68 元。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 第 1 页 共 1 页 ...
新开普: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2024-02-02 08:04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4-003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核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树维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树维")所属期为 2023 年 12 月的软件产品收入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上海树维于 2024 年 2 月 1 日收到上述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共计 2,175,637.50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上海树维 2024 年度其他收 益,将对上海树维 2024 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1]100 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 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 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
新开普: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2024-01-29 10:44
经国家税务总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核准同意,新开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期为 2023 年 11 月的软件产品收入实际税负 超过 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收到上 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共计 2,517,412.16 元。 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4-002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1]100 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 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公司 2024 年度其他收益, 将对公司 2024 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第 1 页 共 1 ...
新开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1-18 09:47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4-001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开普""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河南省 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全资子公司北京迪科远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科远望")于 近日收到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同时,公司获悉全资子公司上海树维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树维")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对上海市认定机构 2023 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 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确认上海树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并完成备案,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将根据上述文件打印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具体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证书 ...
新开普:关于公司、子公司获得政府奖励及补助的公告
2023-12-29 09:43
关于公司、子公司获得政府奖励及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84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获得政府奖励及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奖励及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新开普")、全资子公司北京迪科远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 科远望")、上海树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树维")、郑州新开普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开普科技")、控股子公司完美数联(杭州)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数联")、福建新开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建新开普")、北京希嘉创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嘉数据")、上海 渲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渲图")及二级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开普志 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开普志成")累计收到各类政府奖励及补助共 计 10,510,596.58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9.3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
新开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10:31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3]0168 号 致: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开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 ...
新开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10:26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83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30 在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715 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