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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1: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 第一章 总则 2 | | --- |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2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决策程序 3 | | 第五章 议事规则 4 | | 第六章 附则 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
新莱应材: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11: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8955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 0011008955 号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新莱应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1: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 ...
新莱应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1:41
二〇二四年四月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3 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新莱应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1:4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1.持有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
新莱应材: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丽娟
2024-04-25 11:4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丽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本人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 本人周丽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 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1989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就职于昆山会计师事务 所,任职审计部、任职副所长;2000 年 1 月至今在昆山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担任副所长,分管审计部门工作。2020 年 9 ...
新莱应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1:41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出席会议9名,其中董事李柏桦先生、厉善君先生、何锋女士采用通讯方式 参会。公司董事长李水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 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3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情况:9票 ...
新莱应材: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5 11:41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水波先生,财务总监黄世 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孟勇先生,独立董事周丽娟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特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 泛 听 取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 投 资 者 可 提 前 登 录 " 互 动 易 " 平 台 (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 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 ...
新莱应材: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丽萍
2024-04-25 11:4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丽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本人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陈丽萍,陈丽萍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 年出生, 本科学历,现任上海市金茂(昆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2 年 8 月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 ...
新莱应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1:4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4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5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7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0 | | 第七章 | 会后事项 16 | | 第八章 | 规则的修改 16 | | 第九章 | 附则 16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五)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