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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4-04-25 11: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能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 极完善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公司 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符合集团管理要 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 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 相关人员,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签名: 郭兴云 李俊杰 胡喜明 2024 ...
新莱应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1: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 第一章 总则 2 | | --- |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2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决策程序 3 | | 第五章 议事规则 4 | | 第六章 附则 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
新莱应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1: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
新莱应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1: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 ...
新莱应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11:43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 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 展相匹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发展及分享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
新莱应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1: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兴云先生主持,此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
新莱应材: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04-25 11:4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 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 础上,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审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 ...
新莱应材: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1:41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 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 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 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 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
新莱应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1:4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昆山新莱洁净应 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应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新莱应材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4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 行 28,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发行数量 280 万张。 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000,000.00 元,扣除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 10,715,769.9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69,284,23 ...
新莱应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1:4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大华审字[2024] 001100607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6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01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