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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30026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6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昆山新莱洁净 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 ...
新莱应材(30026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6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 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 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 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 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 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 ...
新莱应材(3002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6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 实行薪酬水平与公司目标、效益相挂钩的原则; (三) 按绩效考核标准、流程体系原则; (四) 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 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昆山新莱 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 体现责任、权力、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 ...
新莱应材(300260)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6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 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二)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维、 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关键要素。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实时化、常 态化主动开展并跟进市值管理工作。 - 1 -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工作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 范 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五)科学性原则。综合 ...
新莱应材(300260)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6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外接待行为,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昆 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 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沟通、一对多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 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 ...
新莱应材(300260)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6
第一条 为有效落实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提高经营效益和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昆山新莱洁 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全体员工为实现下列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 ...
新莱应材(300260) - 外部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6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对外报送的公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或公司在进行 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申报产品专利项目及申请相关资质等事项时 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三条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工作及使用信息的日常备案工作由公司 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 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 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 ...
新莱应材(30026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6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披露豁免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豁免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 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 (以下统 称"国家秘密"),应当根据相 ...
新莱应材(30026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6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 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沟通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 及时、准确、完整。 第六条 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 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等,安排独 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要求公司安排 ...
新莱应材(3002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6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 管理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 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 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被问责人)。 第五条 本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4.实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