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dman(30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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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7 11: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 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公司对华兴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 司认为华兴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 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 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 ...
利德曼: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7 11: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艳、安娜、张志谦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王艳、安娜、张志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利德曼: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7 11:28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 ...
利德曼: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安娜)
2024-03-27 11:28
——独立董事 安娜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在 2023 年度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利德曼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参与 决策,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智囊作用,积极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建言献 策,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 度本人履职情况进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安娜,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律师。2001 年 1 月至 2021 年 4 月就职于广东南国 德赛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 2021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高 级合伙人、执行委员会委员。2021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 ...
利德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3-27 11: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9 号),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26,213,152 股股票,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保荐人")作为利德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期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保荐人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 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 合深圳 ...
利德曼: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7 11: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 控制报告的行为。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
利德曼: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艳)
2024-03-27 11: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艳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在 2023 年度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利德曼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人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 参与决策,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智囊作用,积极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建 言献策,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进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艳,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 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博士(后)。2014 年 9 月至 2020 年 3 月在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2020 年 4 月至今在广东外语外贸 大学任教。2019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利德曼: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7 11:28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18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337,378.7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5,788,390.44 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 4,578,839.04 元,2023 年度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 41,209,551.40 元,截止 2023 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512,936,450.25 元。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 2023 年末公司总股本 544,011,4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派发现金股利每 10 股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5,440,114.87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
利德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3-27 11: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文件;核查公司现金分 红的执行情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三会资料;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 | | | | --- | --- |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 √ | | 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 无 | | | (以下无正文) 4 |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利德曼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嘉煦 联系电话:010-65608214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辉 联系电 ...
利德曼:关于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7 11:28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证上〔2023〕1146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北京利德曼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9 号)同意 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126,213,152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 格为 4.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6,600,000.32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768,773.34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