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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04-11 12:34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 年 4 月 12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宋甲甲先生原定任期自2022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宋甲甲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其辞呈自送达之日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 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甲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甲甲先生为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其离任董事后仍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宋甲甲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宁波慈星股 ...
慈星股份: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2024-04-11 12:34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一、关于坏账核销的概况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坏账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未收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 予以核销。 本次拟累计核销公司无法收回应收账款坏账 11,047,479.72 元,无法收回其他 应收款坏账 206,057,356.63 元,无法收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 1,248,346.59 元,总计无法收回应收款项坏账 218,353,182.94 元。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 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 ...
慈星股份: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1 12:34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为了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并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 内容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方式 是否提交 股东大会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 是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独立董事专门会 ...
慈星股份: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4-04-11 12:34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和对外担 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 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 供担 ...
慈星股份:公司章程
2024-04-11 12:34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股东 | 7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董事 | 21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29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3 | | 第一节 监事 | 33 | | 第二节 监事会 | 3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5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8 | | 第三节 会计 ...
慈星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文莹)
2024-04-11 12:34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文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文莹,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杭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浙江慈甬律师 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浙江慈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独立董事 | 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 | --- | -- ...
慈星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11 12:3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保证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人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 事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 须单独出具声明;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 ...
慈星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1 12:34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 ...
慈星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04-11 12:3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 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 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 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依照程序采用现场、视频、电话或 ...
慈星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1 12: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慈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委 员任期届满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