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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天津鹏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天津鹏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将要 发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 务人应当在当日内及 ...
鹏翎股份(30037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 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 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 ...
鹏翎股份(30037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 于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 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 式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 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 会)的批准,公司不得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四)对外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且 第 1页/共 6 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 ...
鹏翎股份(3003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天津 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 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 ...
鹏翎股份(30037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
鹏翎股份(30037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总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 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 量,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天津鹏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 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 体,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公司各职能 部门,公司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旨 ...
鹏翎股份(3003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第一章 总 则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天津鹏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公 司在事 ...
鹏翎股份(300375)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息的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 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董事 长批准。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 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 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 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 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 ...
鹏翎股份(300375) - 反舞弊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和治理,防治舞弊,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公 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份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董事、高管及所有员工 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树立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 的发生。 第三条 公司反舞弊内控机制,包括设立举报投诉渠道以防范和 发现舞弊行为,实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对舞弊行为带 来的危害采取适当且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 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 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 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 ...
鹏翎股份(3003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拟披露的信息登 记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