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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 - 反舞弊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和治理,防治舞弊,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公 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份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董事、高管及所有员工 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树立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 的发生。 第三条 公司反舞弊内控机制,包括设立举报投诉渠道以防范和 发现舞弊行为,实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对舞弊行为带 来的危害采取适当且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 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 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 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 ...
鹏翎股份(300375)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息的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 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董事 长批准。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 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 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 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 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 ...
鹏翎股份(3003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第一章 总 则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天津鹏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公 司在事 ...
鹏翎股份(3003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拟披露的信息登 记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
鹏翎股份(3003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 担义务,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 ...
鹏翎股份(3003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 的基础,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 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及《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四) 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第 1页/共 5 页 天津鹏翎集团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五) 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 主要职责: (一 ...
鹏翎股份(300375) - 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 律规则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ESG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 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ESG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非职工代表董事担任;主 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ESG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ESG委员会委员任 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ESG委员会委员在任职 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 ...
鹏翎股份(3003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长(副 董事长)提名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
鹏翎股份(3003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 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 ...
鹏翎股份(3003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5:5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 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工作。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 其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