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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2024-12-20 12:27
| |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为进一步改善 公司的法人治理,规范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中小股东 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最新规定,确保公司内部制度与现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则有效衔接,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及废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方式 是否提交 股东会审议 1 《公司章程》 修订 是 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是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4 《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5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6 《战略委员会工 ...
飞凯材料: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2-20 12:27
| 证券代码:300398 |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 公告编号:2024-151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8 |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原因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 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治 理情况以及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 ...
飞凯材料: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0 12:2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 架构管理, 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科学的组织架构体系, 明 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 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定义 本制度所称组织架构, 是指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决议和公司 章程, 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公司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 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主要风险 (一) 治理结构形同虚设, 可能导致公司缺乏科学决策和运行机制, 难以 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二) 组织架构设计不适当, 结构层次不科学, 权责分配不合理, 可能导致 机构重叠、职能缺位、推诿扯皮, 运行效率低下。 (二) 组织架构调整方案的设置与审批。 第三章 组织架构的设置 第六条 组织架构设置原则 1 组织架构的设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决策机构、执行机 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原则, 明确董 ...
飞凯材料: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0 12:27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促进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确履行社会 责任, 实现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 制定本制度。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定义 本制度所称社会责任, 是指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应履行的社会职责和义务, 主 要包括安全生产经营、产品(商品)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 权益保护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主要风险 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时, 至少应关注下列风险: (一) 安全生产经营意识薄弱, 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可能导致公司发 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 产品(商品)质量不合格, 侵害消费者利益, 可能导致公司付出巨额赔 偿、形象受损甚至破产; (三) 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投入不够、措施不力, 造成环境污染, 可能导致 公司付出巨额赔偿或停产整顿; 第二章 产品(商品)质量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结合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 严格规范采购、生产、销售流程, 落实精细化 ...
飞凯材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20 12:2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 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 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 行其职责, 在此期间, 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 责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三章 主要职责 2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 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 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 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5年以上的自然 人; (二)具有有关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 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上市")后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 ...
飞凯材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20 12:2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 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一名。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 其他委员由公司董事会在董事范围内 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 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 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 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 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 ...
飞凯材料: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0 12:27
第一章 总则 除本条规定外, 本制度所称的本公司均指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 第二章 资金往来事项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包括: 1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不 得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或公司任何部门或人员不得同意本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之间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九条 公司或公司任何部门或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 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使用, 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 所称"参股公司", 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 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 兑汇票, ...
飞凯材料: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0 12:2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 应当在每个会 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 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披 露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 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 告, 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第二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编 制、会计政策处理等事项负有直接责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分管工作相关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 披露流程,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认真履行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
飞凯材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0 12:2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不得从事 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 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价格等作出承诺的, 应当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1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办理 程序, 维护公司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
飞凯材料: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0 12:2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定义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 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 目的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和/或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 无形资产作价出资, 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种形式的投资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以增资扩股或股权收购等方式进行的投资行为;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行为, 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结合《上海飞 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股票、基金投资; (四)债券及其他债权投资; (五)其他权益性投资。 第四条 主要风险 公司在投资活动过程中, 至少应关注涉及投资业务的下列风险: (一)投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可能遭受外部处罚或者经济损失和信誉损 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