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SYSTEM(300439)
Search documents
美康生物(3004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九条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按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协 议要求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 下内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 ...
美康生物(30043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 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司应 ...
美康生物(30043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考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美康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 ...
美康生物(300439)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推动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履行 社会责任,规范对外捐赠行为,进一步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企 业及事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 过合法的新闻媒体等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处分权的合法 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人在融资、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占有其他 ...
美康生物(3004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美康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
美康生物(300439) -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信息对外部报送和使用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 管理事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公平、公开、公正,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 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 公开信息的单位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预告、财 务数据、统计数据、正在筹划或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 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 正式公开。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 ...
美康生物(3004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第四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标 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对投 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 其他 ...
美康生物(30043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 规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 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 ...
美康生物(30043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 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 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1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 召开前提出董事候选人人选,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 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董事的提名推荐名单由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名 ...
美康生物(3004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第一条 为明确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及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董事 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 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职务。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 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