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GZHOU GAOXIN(3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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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 - 特定对象来访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08:04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特定对象来访工作,加强公司与外界 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杭州 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传播有关信息的机 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控制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 公司接待特定对 ...
杭州高新(300478)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12-01 08:04
胡宝泉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杭 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 胡宝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5-069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年12月01日 附件: 胡宝泉先生简历 胡宝泉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浙江德清东杭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杭州市工商联副主席,杭州市江干区工商联副主席,杭州市九堡商会会长, 杭州市江干区人大代表,杭州市江干区劳动模范,杭州市江干区留联会副会长, 杭州市江干 ...
杭州高新(30047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08:04
(2025 年 12 月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成员不再具备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的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 ...
杭州高新(300478) -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08:04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虽未达到《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披露标准,但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而由公司进行的自 愿性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 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 息(以下简称为"相关事件"),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得有虚 ...
杭州高新(30047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08:04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的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细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 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可以创建投资者关系管理数据 库,以电子或者纸质形式存档。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制定并留存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档案,并由专人进行收集、 整理、归档、保管。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公司其它 部门有义务配合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公司进行的投 ...
杭州高新(300478)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1 08:04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5-068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6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各位董事传达,会议于2025 年12月1日下午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林融升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宝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 ...
杭州高新(300478)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08:04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 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法 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 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与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 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开展对外捐赠事项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七条 量力而行原则。公司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 活动,如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
杭州高新(30047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08:04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实现股东和公 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方案与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公司内部任职 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 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 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 ...
杭州高新(300478) - 关于制定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1 08:04
上述治理制度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并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等11项公司治理制度议案。具体治理制度明细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 --- | --- | --- | | 1 |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杭州高新(30047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08: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事项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 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 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行、 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 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资金 管理、投资理财等投融资活动为主营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其业务行为不适用本制 度规定。 第四条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遵循以下原则: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 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 12 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 理预计,根据本制度第五条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