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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hesis Electronic Technology (30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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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30047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4:1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 及会议组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 中两名委员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
神思电子(300479)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6 14:1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和《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依法履职,独立董事对公司 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 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时,应当向公司申明并 实行回避。 ...
神思电子(30047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6 14: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 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 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以及《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神思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 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及程序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当向独立董事 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必要时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公 司财务总监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情况。 第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 立董事书面提 ...
神思电子(300479)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2025-08-26 14:1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 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神思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 统计数据、正在策划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 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 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 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向外部单位报送年报相关信 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 ...
神思电子(30047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14:1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 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 等对待所有投 ...
神思电子(30047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14:1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 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 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第五条 公司应当选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数量记录, 并满足下列条件: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 他条件。 第六条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 ...
神思电子(300479)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26 14:1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披自律监 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 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 息。 第三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 件抄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深圳证券交 ...
神思电子(3004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6 14:1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公 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神思电子(300479) -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5-08-26 13:45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8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8 月 25 日,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
神思电子(300479)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6 13:45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1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二、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为保持公司治理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一致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新制定3项治理制度,另外对公司 26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