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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3-28 13: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WEIHO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维宏股份财务报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维宏股份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1.1.2 应收票据 2023 年末应收票据较 2022 年末增加 67.65%,主要原因为本期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 汇票较多。 1.1.3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1 报告期内财务状况 1.1 资产情况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 | 2023 年 12 | 月 31 | 日 | 2022 | 年 12 | 月 31 | 日 | 变动幅度 | | 货币资金 ...
维宏股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8 13:14
容诚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拥有 30 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所在全国设有 19 家分支机构,总 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2.人员信息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 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 所在 2023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容 诚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所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
维宏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2024-03-28 13: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2024年3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和 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
维宏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宗亥)
2024-03-28 13: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胡宗亥 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通过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 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 ...
维宏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煜东)
2024-03-28 13: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顾煜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宏股份") 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 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股权激励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顾煜东,198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曾就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友林律师事务所,上 海华 ...
维宏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3-28 13: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年3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维宏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 ...
维宏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13:1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即时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珊珊主持。本次会议逐 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
维宏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8 13:14
2024 年 3 月 29 日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刘梅玲、徐立云、顾煜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刘梅玲、徐立云、顾煜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
维宏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8 13: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审 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 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 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 ...
维宏股份: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03-08 07:43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公司董事会对张艳丽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8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8 日收到公司董事张艳丽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艳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艳丽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 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张艳丽 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艳丽女士的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4 年 5 月 7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艳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