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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公告
2024-04-24 13:37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议案》,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转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坏账转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情况概述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3 年度末各类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 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商 誉进行了减值测试,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需对可 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
新晨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波)
2024-04-24 13:37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于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职责和 义务,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 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
新晨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3:37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遵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真诚 地以公司及股东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勤勉尽 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地运作和可持续地发展。 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会议召开及决议 内容均 ...
新晨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3:37
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 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3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会议召开及决议内容均合 法有效。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 序号 | 届次 | 时间 | | 审议事项 | | | ...
新晨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24 13:37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 | --- | --- | | 第一百一十五条 | 第一百一十五条 | |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 |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 | | 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 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 |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 ( ...
新晨科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3:37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6078 号 大华审字[2024] 0011006078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8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97 | 大华审字[2024] 001 ...
新晨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3:37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1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 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全部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证券事务部作为董事会的办事机构,负责董事会会议的 ...
新晨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3:37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喆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新晨 ...
新晨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34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 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 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 -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 符合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 具备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四)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 ...
新晨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34
第三条 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激 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 的要求,结合《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为: - 1 - (一) 公司董事; (二) 公司监事; (三)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 "高管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 薪酬水平;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