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nya International(3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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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7-18 11:47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宣亚国际营 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国际"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宣亚 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53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4,521 股,发行价 格为 1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4,903,294.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0,559,905.71 元(不含增值税 ...
宣亚国际(30061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1:46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 的其他人员。 第 ...
宣亚国际(300612)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1:46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 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 ...
宣亚国际(3006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1:46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二)符合公 ...
宣亚国际(3006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1:46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宣亚国际营销科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选聘会计事务所,是指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股东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
宣亚国际(3006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1:46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传递、归集 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及上 述事件的持续变更进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项或情形时,按照本 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信息报告联 ...
宣亚国际(30061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1:46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宣 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全体委员过半数推举产生。战略委 员会主任负 ...
宣亚国际(3006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1:46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 易、短线交易、窗口期交易、限售期出售股票和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 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公 ...
宣亚国际(3006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1:46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 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 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知情人备案工作,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 ...
宣亚国际(3006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1:46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