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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3006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5 11:31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 中国-南京 二○二五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寒锐钴业(30061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5 11:31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中国-南京 二○二五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 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 往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 ...
寒锐钴业(30061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5 11:31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国-南京 二○二五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
寒锐钴业(30061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5 11:31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 中国-南京 二○二五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
寒锐钴业(300618) - 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5 11:31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中国-南京 二○二五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采取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 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 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三)保密原则:公司的接待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 和保密规定,公司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来访者披露、透露或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 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媒体、 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 ...
寒锐钴业(30061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5 11:31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寒锐钴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中国-南京 二○二五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寒锐钴业(3006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5 11:31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国-南京 二○二五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公司召集股东会通知中载 明的地点。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 序和决议的合法性,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维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寒锐钴业(3006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5 11:31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中国-南京 二○二五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 ...
寒锐钴业(30061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5 11:31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寒锐 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与事项做出规定。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中国-南京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主 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 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财务总监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公司应和总经理、 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行 ...
寒锐钴业(300618)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5 11:31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中国-南京 二○二五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运作水平,促 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南京 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ESG 实践工作、可 持续发展战略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