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uWu Hi-Tech(3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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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 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 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聘任 第 5 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有《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 - 1 -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4)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 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及不适合担任董事会 秘书的其他情形。 拟聘任董事 ...
久吾高科(3006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7 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 - 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 独立董事的权利。 第 1 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 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
久吾高科(30063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管理工作质量,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 绝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 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或 已经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十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 外部单位提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的,公司应当提示报送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 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外部单位及个人 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 公 ...
久吾高科(3006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保证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的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 会议事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 2 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 3 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 6 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及 ...
久吾高科(30063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1 - 第 1 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 3 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议 召开前 3 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或邮递等方式发出;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第 4 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 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 5 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 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 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