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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信息:中孚信息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4年3月)
2024-03-29 14:17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本着公平竞争,提升审计质量,维护相关利益方和会 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 ...
中孚信息:中孚信息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灿军)
2024-03-29 14:17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 度,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阅会议相关议案及材料,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灿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生,本科,现任山东 省软件行业协会秘书长。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灿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 ...
中孚信息: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9 14:17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740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8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06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
中孚信息:中孚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9 14:17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 ...
中孚信息:中孚信息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蔡卫忠)
2024-03-29 14:17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议案及材料,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蔡卫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博士研究生,现 任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 所律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海联金 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
中孚信息:中孚信息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3-29 14:17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3 月 29 日,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联董事魏东晓、孙强、刘海卫回避表决。《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分别提交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 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薪资按照其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确定。由基 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剔除因公司实施重大战略 调整或资产重组并购等原因导致当年经营业绩大幅变动的因素)和岗位工作绩效 予以考核确定,不再单独领取 ...
中孚信息:中孚信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29 14:17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0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孚安全")、南京中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孚")的经营资金 的需求,拟在中孚安全、南京中孚申请授信、信贷业务或日常经营业务时为其提 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4 亿元的担保,其中为中孚安全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2.3 亿元,为南京中孚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0.1 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中孚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14:17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3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及参会人员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魏东晓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 董事为 7 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7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 司 《 2023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详 见 同 日 发 布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贯忠、刘灿军、蔡卫忠 ...
中孚信息:中孚信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9 14:17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 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九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 ...
中孚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9 14:17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32,731.8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307,35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 138,862.04 万元。2022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488 家,收费总额 61,034.29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二)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