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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货量稳步增长,补锂剂有望贡献新业绩增长点
国联证券· 2024-04-25 11:00
证券研究报告 2024 年 04 月 25 日 公 司 报 告│ 公 司 年 报 点 评 德方纳米(300769) 出货量稳步增长,补锂剂有望贡献新业绩增长点 事件: 公司发布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实现营收 169.73 亿元,同比-24.76%, 归母净利润-16.36 亿元,同比-168.74%。23Q4 实现营收 26.66 亿元,同比 -67.26%,环比-50.76%,归母净利润-6.40 亿元,同比-215.85%,环比1441.05%。 出货量稳步增长,价格及资产减值影响净利 23 年碳酸锂价格剧烈波动,虽然公司磷酸盐系正极材料出货量同比增长, 但难抵销售价格下降与资产减值导致净利下降。23 年公司磷酸盐系正极材 料产量 20.52 万吨,同比+10.62%,销量 21.39 万吨,同比+24.15%。目前 公司依据订单计划和碳酸锂价格波动情况动态灵活调整存货,缩短原材料 库存周期,实现公司稳定发展。23 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为 5.52 亿元,同比+27.75%。 前瞻布局磷酸锰铁锂,新产品新技术加速落地 截至 24 年 3 月,公司磷酸铁锂产能达 26.5 万吨/年 ...
2023年年报点评:Q4业绩基本符合预期,原材料波动下盈利转负
东吴证券· 2024-04-24 09:31
Investment Rating - The investment rating for the company is "Buy" [3][15]. Core Views - The company is expected to recover from losses in 2024, with a projected net profit of 1.8 billion yuan, and further growth anticipated in subsequent years, reaching 9 billion yuan by 2026 [15]. - The company has faced challenges due to a decline in sales and profitability in 2023, with a significant drop in revenue and net profit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3][14]. - Despite the current downturn, the company is positioned as a leader in the lithium iron phosphate market, maintaining a competitive edge in the long term [15]. Financial Performance Summary - In 2023, the company reported total revenue of 16.973 billion yuan, a decrease of 24.76% year-on-year, and a net loss of 1.636 billion yuan, down 168.74% year-on-year [3][15]. - The gross margin for 2023 was 0.2%, reflecting a decline of 20 percentage point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while the net margin was -12%, down 22 percentage points year-on-year [3]. - The company’s earnings per share (EPS) for 2023 was -5.86 yuan, with a projected EPS of 0.64 yuan in 2024 and 3.35 yuan in 2026 [15][20]. Production and Sales Outlook - The company’s production capacity is expected to reach 45,000 tons by mid-2024, with a forecasted sales volume of approximately 300,000 tons in 2024, representing a 38% increase year-on-year [2][3]. - The company has a high customer concentration, primarily serving leading firms such as CATL and BYD, with a significant portion of sales coming from energy storage applications [2][3]. Cash Flow and Asset Management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operating cash flow in 2023, amounting to 6 billion yuan, which is a 198% increase year-on-year [4]. - The total assets of the company are projected to grow from 20.735 billion yuan in 2023 to 29.301 billion yuan by 2026 [8][20].
德方纳米: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4-23 13:41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1,294,501股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158,400股 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8日、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3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50%。其中,首次授予121.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5%,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0.00%;预留授予13.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
德方纳米: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3 13:38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法律意见书 (4)该等文件中所陈述的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并没有遗漏和/或误导。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方纳米")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德方纳米: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失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23 13:38
及作废失效事项的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归属条件成就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 释 | 义 3 | | --- | --- | | 声 | 明 4 | | 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5 | | | 二、结论性意见 13 | | | 三、备查信息 14 |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德方纳米、公司 | 指 |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 指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 | | | | 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归属 | | | | 条件成就及作废失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 | 指 | 满足获益条件后,激励对象出资购买公司 股普通股 A | | 股票 | | | | 激励对象 | 指 | 参与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为交 | ...
德方纳米: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4-04-23 13:38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 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有关规定,决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有关情况如 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
德方纳米: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3 13:38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法律意见书 (1)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都是真实的; - 2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方纳米")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 ...
德方纳米: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3 13:37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 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
德方纳米: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3 13:37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方纳米")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查基础上,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就 ...
德方纳米: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3:37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7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 废失效;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归属期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 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60%,其当期计划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股份的 112 名 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股份的 12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