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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沃股份(3009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08-23 07:51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 ...
金沃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8-23 07:51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事宜。本制度 未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 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 料。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董事会 ...
金沃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8-23 07:51
2024 年 8 月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担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董 ...
金沃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8-23 07:51
| 证券代码:300984 |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5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63 |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 |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和"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的 2024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7 号),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1 ...
金沃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8-23 07:51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 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
金沃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4-08-23 07:51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4年8月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本 制度也适用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之间的资金往来。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公司法》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
金沃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8-23 07:51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8 月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协助 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 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委员应当为独立董事。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经提名 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第四条至六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金沃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8-23 07:49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言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有偿的交易行为及无对价的移转行为。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本条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的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 然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金沃精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
金沃股份: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8-23 07:49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8 月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1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设立。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 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也是公司有关战略规划和投资 管理方面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 充分而专业化的研论;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 踪。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立三名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一名。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 ...
金沃股份: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2024-08-23 07:49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防范汇率风险,保证汇率风险的可控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 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 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 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 制度。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行为除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