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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玉平民:股利分配制度
2024-04-26 13:02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利分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和健全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利润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股利分配政策 第二条 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 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 理的股利分配方案。 第三条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订持续、稳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 平。 第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 第五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及 ...
漱玉平民: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26 13:02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责任,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 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勤勉 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三)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及时披露; (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 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 ...
漱玉平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6 13:0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漱玉平民(股票代码 301017)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彤 |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田霈 |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 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 | |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是 | |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 ...
漱玉平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3:02
漱玉平民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2024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商 品采购、出售商品、接受劳务、手续费、服务费、配送费、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 2024 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255.28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共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10,745.00 万元,其中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9,210.00 万元;经总裁办公会根据公司《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 追加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 1,535.00 万元(含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手方的预计金 额);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8,957.70 万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漱玉 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漱玉平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 ...
漱玉平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13:02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漱玉平民:章程修正案
2024-04-26 13:02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可转债转股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 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除以下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 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4、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 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 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 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 修订前 | 修订后 | 备注 | | --- | --- |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534.0303万 ...
漱玉平民: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3:02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监事会职责。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召开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会议名称 | | | 会议召开时间 | | | | 会议议题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第三届监事会 第 ...
漱玉平民: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3:02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
漱玉平民: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26 13:02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日 常经营需要,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事项符合市场经营规则,交易定价 公允。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公司 2023 年度预计该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是双方当年合作可能发生的上限金额,实际 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业务合作进度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未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 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 ...
漱玉平民: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3:02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相杰先生、赵振 基先生、晏莉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相杰先生、赵振基先生、晏莉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