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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依法需要 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 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三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的管理、实施、推 进和监控;必要时以项目组的形式进行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以及年度投资计划 的编制。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广东 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 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 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所做的 各种安排,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关注其他相 关人士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申菱环 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 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规范信 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 的相关人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予以报告有关 信息,具体包括: (一)董事会决议;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 取向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 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 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细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条 本细则旨在落实《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班子 的职权,明确其应履行的责任。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任职条件、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班子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 ...
申菱环境(301018)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3:40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通过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人数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欧兆 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 并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及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