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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股东、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二章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八)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 分之三十的事项; (九)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 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商业原则与关联人之间签订关联交易书面 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 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 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在审议交易或关联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申菱环境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 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放金额;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质量不断提高,推动创业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 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 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应当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往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以及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的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按劳分配,薪酬与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相结合; (四)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考 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确认,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须提交 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