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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Nenghui Technology (3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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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5 16:14
Group 1 - The company establishes a Compensation and Assessment Committee to enhance governance and efficiency, following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2][4] - The committee is responsible for evaluating the performance of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as well as reviewing compensation policies and plans [2][3] - The committee consists of at least three directors, with a majority being independent directors [5][6] Group 2 - The committee is chaired by an independent director elected by the board, and its term aligns with that of the board [3][5] - The committee must submit its compensation plans for directors to the board for approval and subsequently to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4][12] - The committee can hire external advisors for professional opinions, with costs covered by the company [7][8] Group 3 - The committee is tasked with developing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tandards and compensation mechanisms for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11][22] - Meetings require a quorum of two-thirds of the committee members, and decisions are made by a majority vote [19][20] - The committee must maintain confidentiality regarding meeting discussions and decisions [26][27]
能辉科技(30104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5 04:33
| 证券代码:301046 |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 公告编号:2025-05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85 | 债券简称:能辉转债 |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 督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拟 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多项担保规定
Jin Rong Jie· 2025-07-25 04:19
Core Points - Shanghai Nenghui Technology Co., Ltd. announced a revised external guarantee management system applicable to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 [1] - The system outlines the types of external guarantees, including loans, bank letters of credit, and guarantees for subsidiaries [1] - The decision-making process for external guarantees involves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and the board of directors, requiring approval for guarantees exceeding 50% of the latest audited net assets [2] Group 1 - The external guarantee management system is designed to ensure legality, prudence, mutual benefit, and safety in guarantee activities [1] - Guarantees provided to related parties, regardless of amount, require approval from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2] - The application for external guarantees involves a review process led by the financial director and includes verification of the guarantor's situation [2] Group 2 - The decision-making authority for external guarantees is tiered, allowing the company to provide guarantees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 even if they do not meet all criteria [1] - Daily management and risk control of guarantees are regulated, with specific provisions for legal responsibilities [2] - The system aims to standardize the company's external guarantee behavior and control operational risks [2]
能辉科技(3010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25 03:49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为规范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有关情况。 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 承诺(如存在, ...
能辉科技(30104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7-25 03:49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 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 的控股子公司,同时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下属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
能辉科技(30104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5 03:4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
能辉科技(30104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5 03:4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 效执行,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采取适当 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安全、 ...
能辉科技(30104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5 03:4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强化对公司经理层的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机构,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能 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 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促进公司建立 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会全 部成员须具有能够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
能辉科技(30104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25 03:49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 第三条 公司应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 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抄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 披露管理工作的直 ...
能辉科技(30104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7-25 03:49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能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有一定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 (四)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五)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 会秘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