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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301107)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2025-09-09 11:17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股东;或者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的 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是指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 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 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 ...
瑜欣电子(3011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11:17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重庆瑜欣平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并提供专业 咨询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财务及经营方面的问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 ...
瑜欣电子(3011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11:17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 由委员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主持 ...
瑜欣电子(30110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09 11:17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 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它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参股企业涉及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派出的董事在表决前,需取得公司 董事会的授权。 第三条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各层级企业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 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 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 ...
瑜欣电子(3011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09 11:17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 ...
瑜欣电子(3011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11:17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瑜欣平瑞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 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 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 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 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审计和财务、董事和高级管 ...
瑜欣电子(30110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09 11:17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 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 的的投资行为。包括: (一)股权投资(含设立全资或控股或参股企业、国内外收购兼并、合资合作、 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以及收购房地产开发项目、资产经营项目等经营性投资); (二)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债券投资、基金投资及以 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等); (三)固定资产投资(含重大固定资产投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所有对 外投资业务。 第四条 ...
瑜欣电子(3011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11:17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 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 ...
瑜欣电子(30110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09-09 11:17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及其签署的声明与承诺书,忠实履行职责,全心全意处理公司事务,维护公 司利益,对公司忠诚,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职位、职权和内幕信息为自己谋 私利。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 得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使用公司的公款进行个人消费;不准接受 可能对生产 ...
瑜欣电子(30110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9-09 11:17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 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重庆 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公司利润分配 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 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公 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 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制订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