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INA TECHNOLOGY CO.(3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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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股份收盘下跌1.49%,滚动市盈率72.57倍,总市值25.93亿元
Sou Hu Cai Jing· 2025-07-04 10:17
Company Overview - Company name is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rimarily engaged in the research, production, and sales of injection puncture instruments and laboratory consumables [1] - Main products include medical devices, animal instruments, and laboratory consumables [1] - Recognized as a specialized and innovativ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in Jiangsu Province and a provincial-level leading enterprise in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As of Q1 2025, the company reported revenue of 72.71 m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34.28% [1] - Net profit for the same period was 7.68 million yuan, down 69.34% year-on-year [1] - Gross profit margin stood at 31.15% [1] Market Position - The company's closing stock price was 21.21 yuan, down 1.49%, with a rolling PE ratio of 72.57 times [1] - Total market capitalization is 2.593 billion yuan [1] - In comparison to the medical device industry, which has an average PE ratio of 51.05 times and a median of 36.62 times, the company ranks 99th [1][2] Institutional Holdings - As of Q1 2025, five institutions held shares in the company, with a total holding of 25.89 million shares valued at 57.1 million yuan [1]
采纳股份(301122)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7-02 08:32
证券代码:301122 证券简称:采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 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 / 7 序 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 类型 金额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 收益 资金 类型 1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区间累计型法 人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 结构性 存款 2,000 2025 年 7 月 2 日 2025年10 月 9 日 0.80%- 2.24% 自有 资金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难以可靠预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
采纳股份: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5 19:32
Group 1 - The company held its 13th meeting of the third supervisory board on June 25, 2025, with all three supervisors present, and the meeting complied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2] - The supervisory board unanimously agreed to postpone certain fundraising project timelines based on the actual progress of the projects, confirming that the total investment amount, construction content, and implementation entities remain unchanged [1][2] - The decision to postpone will not significantly impact the company's normal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s, nor will it harm the interests of shareholders, especially minority shareholders [1]
采纳股份(30112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06-25 12:17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2,350.8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2,727,72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5,465,325.6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7,262,402.40元,其中 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3,369,702.40元。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2]0084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至2025年5月31日投入 具体情况如下: 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
采纳股份(3011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6-25 12:17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流程,提升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 职责是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 ...
采纳股份(301122) -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25 12:17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 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 ...
采纳股份(3011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25 12:17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的信息申报与披露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采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 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 ...
采纳股份(3011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12:17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采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采纳股份(301122)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6-25 12:17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采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 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关联 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其 ...
采纳股份(30112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25 12:17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采 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 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