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QiangRui Precision Technology CO.(3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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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公司股东以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 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六) 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 罚没款 ...
强瑞技术(301128)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 ...
强瑞技术(30112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保证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第三条 本制度制定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 ...
强瑞技术(30112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 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 作。 第二章 审计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 ...
强瑞技术(30112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 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解聘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 ...
强瑞技术(301128)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9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6 | | 第一节 | 董事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0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7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0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41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4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4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7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强瑞技术(30112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 名)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普通股股东 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 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 ...
强瑞技术(30112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强瑞 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 ...
强瑞技术(30112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 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 前五名股东任职 ...
强瑞技术(3011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强瑞精 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 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营 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六)其他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关于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以取得 较好的经济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