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men Jiarong Technology (30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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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4:48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条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细则所称"薪酬"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薪水、 奖金、补贴、福利(现金或实物)、养老金、补偿款(包括就丧失或终止其职务 或委任应支付的补偿)、期权及股份赠与。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
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4:4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应为专业会计人士) 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经委员会推选,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当董 ...
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 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均为三年,委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 务或不履行 ...
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 ...
嘉戎技术(30114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制衡监督、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
嘉戎技术(30114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 生或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人的 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 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 (三 ...
嘉戎技术(30114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 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其他储存介质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 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下属部门、分公司、各控股子公 司和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等及相关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工作,配合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二条 ...
嘉戎技术(30114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7 14:48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 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 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嘉戎技术(301148)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可暂缓、豁 免披露的情形,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 管。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 ...
嘉戎技术(30114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 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 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应不多 于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在公司任职,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第五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