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Jiangsu Haili Wind Power Equipment Technology (301155)
icon
Search documents
海力风电(30115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 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责任和措施 经营 ...
海力风电(3011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 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海力风 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 ...
海力风电(3011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 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 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产生。 第七条 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选举程序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科学性、民 主性,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人员结构,使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规 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
海力风电(30115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海力风电 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本公司系指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系指本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本公司的 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事项和规范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本公司整体 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四) 要求各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审议程序,及时向公 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 定将重大事项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会审议; (五) 要求子公司及时向本 ...
海力风电(301155)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由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其他成员,但兼任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构成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总经理经营 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必 ...
海力风电(301155)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 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 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之一。 第四条 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 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 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 ...
海力风电(301155) - 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 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治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及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 ...
海力风电(3011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同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 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 关规定,特决定设立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过半数委员须为公司独立 ...
海力风电(30115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下属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 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公司存 ...
海力风电(301155)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且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传播有关信息的机 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控制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