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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1-16 03:4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 ...
恒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16 03:4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 行选举。 (本页以下无正文) 2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周书忠先生、胡婉音女士、 周恒跋先生、应灵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 ...
恒勃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兴斌)
2023-11-16 03:4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兴斌先生为恒勃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作为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 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 ...
恒勃股份(301225)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4 16:0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01,162,464.11 | 2.20% | 568,961, ...
恒勃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4 10:0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 筹 资 金 人 民 币 38,901,913.97 元 和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5,154,764.48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 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周恒跋先生、王兴斌 先生、项先权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 出席董事 7 ...
恒勃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10-24 10:01
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恒 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恒勃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88.00 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5.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2,288.08 万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 ...
恒勃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3-10-24 10:01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勃股份")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8, 901,913.97 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154,764.48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8 万股,每股发行价 35.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288.08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 金 ...
恒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4 09:58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 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并出 具《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9585 号)。 综 上 , 我 们 一 致同 意 公 司 使用 募 集 资 金人 民 币 38,901,913.97 元 和 5,154,764.48 元分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
恒勃股份: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3-10-24 09:58
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3]9585号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股份)管理层编制 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勃股份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恒勃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恒勃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 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 ...
恒勃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4 09:56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 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刘伟丽女士通过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赵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 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 ...